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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质检总局通报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7-04-12 10:51:19
文章出处:深圳阿尔法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877

一、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6年,质检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节能减排、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全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176种。其中包括:玩具、羽绒服装、床上用品、针织内衣、童车和皮革服装等19种日用及纺织品;安全隔离网闸、黑白复印机、吸油烟机、电热毯、微型计算机和厨房机械等36种电子电器;皂类、牙刷、卫生纸、纸尿裤、卫生巾和湿巾等22种轻工产品;胶合板、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人造石、陶瓷坐便器、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27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用薄膜、农药、玉米联合收割机、氮肥、铡草机和微耕机等14种农业生产资料;热能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冷水水表、可见分光光度计、汽车轮胎和机动车辆制动液等26种机械及安防产品;钛及钛合金板材、铅酸蓄电池、电线组件、电力变压器、架空绝缘电缆和镁碳砖等26种电工及材料产品;接触食品的消毒剂、塑料材质-接触乳制品的塑料包装材料和容器、玻璃材质-接触食品的容器、纸材质-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橡胶材质-接触食品的密封件和金属材质-接触烘焙食品的生产设备等6种食品相关产品。


全年共抽查23152家企业生产的23851批次产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1.6%。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9.8%、88.9%、92.3%、91.1%和91.6%,整体呈现波动上升态势,2016年同比2015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加强了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共抽查2413家企业生产的2919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7.6%。


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全年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1.1%、18.5%、70.4%,与往年抽查比例相比,加大了小型企业的抽查力度,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1%、93.6%、90.3%,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小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同比上升了1.3个百分点。


从不同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布情况看,2016年抽查合格率为100%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6.2%,同比2015年下降了6.4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61.9%,同比2015年上升了6.5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92.0%,同比2015年上升了7.8个百分点。抽查的176种产品中,有109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仍有1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低于80%,其中电磁灶产品合格率最低,仅为28.8%。2016年抽查合格率提高幅度最大的产品是电力变压器,抽查合格率为96.6%,同比2015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下降幅度最大的产品是烟花爆竹,抽查合格率为52.3%,同比2015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


201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加强消费品监督抽查。抽查了120种消费品,占全年抽查产品种类的68.2%,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全年抽查企业及产品总数的50.0%以上。共抽查15694家企业生产的16389批次消费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1.1%;检出1465批次不合格消费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9%。


二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全年抽查的产品中,除皮革服装、小功率电动机、电线组件、运动头盔、LED控制装置、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口罩等17种产品为近3年来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其余产品均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了跟踪抽查。


三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皮鞋、旅行箱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卫生洁具、消防应急灯具、三相异步电动机、电线组件、胶合板、刨花板、消防水带等55种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针对201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已经责成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将全年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向公众公开,依法处理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二、2016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情况


2016年,质检总局组织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了监督抽查。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全国口岸、国内市场、跨境电商、进口产品使用地、出口生产企业和货物集散地实施抽查,抽查环节上做到了进出口商品主要流通渠道的全覆盖。针对近年来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高风险商品,加大了抽查力度,实施重点布控的进出口不合格商品得到充分暴露,为下一步集中优势行政资源实施严格监管和精确打击提供了重要依据。


此次抽查涉及机电、轻纺、资源与化学品三大类别,15种重点商品。主要包括: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家用电器、功能性服装、儿童服装、童鞋、保温杯、卫生湿巾、安全套、食品接触产品、壁纸、钢丝绳、轮胎等。全国共抽查进出口商品6907批次,检出不合格1906批次,不合格检出率27.6%。其中,进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28.4%,出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24.3%。


抽查的15种重点商品中,进口方面:空气净化器不合格率23.2%,电子坐便器不合格率37.1%,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不合格率59.3%,童鞋不合格率10.2%,保温杯不合格率7.0%,卫生湿巾不合格率40.4%,安全套不合格率32.3%,吸湿速干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52.3%,抗紫外线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22.9%,抗菌性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16.0%,防水性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比例16.3%;出口商品方面:钢丝绳不合格率7.4%,轮胎不合格率2.6%。


按商品类别划分,机电类不合格率43.2%,轻纺类不合格率25.1%,资化类不合格率8.6%。其中,机电类的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标志、摩擦系数和剪切强度;轻纺类的进口卫生湿巾和出口儿童服装不合格率相对较高,主要不合格原因分别为标识标签不合格、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


按商品进口国别划分,日本、韩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德国的进口商品数量相对较多,不合格商品检出率相对较高,平均达到30.2%。


从整体看,在全部抽查商品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家用电器、服装、食品接触产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进口消费类商品累计抽查5306批,不合格率29.0%,高出同类出口消费类商品0.6个百分点。


此外,针对2015年抽查中发现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不合格率高的情况,质检总局约谈有关品牌商,发布风险警示通告,并在2016年针对该产品开展了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全国共计抽查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469批次,检出不合格278批次,批次不合格率59.3%,较2015年上升10.9个百分点。其中包装、标志不合格251批,占比90.3%,较2015年上升16.7%;摩擦性能不合格50批,占比18%,较2015年下降49.9%;剪切强度不合格6批,占比2.2%,较2015年下降38.9%。数据说明,包装、标志不合格率上升,原因是2016年对所有抽查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包装、标志均进行检测,而2015年抽查中,有四成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未进行包装、标志检测。摩擦性能和剪切强度这两个重点检测项目的不合格率大幅下降,说明进口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对于以上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质检总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责令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复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依法查处,加强对同类商品共性问题的跟踪抽查;二是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有关政府部门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三是发布监督抽查结果,让消费者知晓商品质量信息,便于公众监督和选购,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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